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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30号提案的回复常扶贫办案〔2018〕8号B类

2018-06-26 12:02 来源:市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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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培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面上村扶贫力度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过程中,为更加精准地瞄准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均衡化开展,确保小康路上不落一人,要同步推进面上村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一、2017年“面上村”脱贫攻坚情况

2017年常德市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出台《关于同步推进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的意见》(常脱贫指发[2017]22号),对推进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任务分解。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县、乡、村三级组织要切实履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的主体责任,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要求,确保本地贫困人口全部如期脱贫;二是强化督查指导,由市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牵头,组织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派驻村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扶贫办按照每年不少于4次的要求,对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工作队驻村、后盾单位干部职工履职、贫困群众满意度、县市(区)财政投入、行业部门项目和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三是严格检查考核,将全市有脱贫攻坚任务的170个乡镇、市直相关群团组织和行业部门、市直相关驻村帮扶后盾单位推进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情况纳入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范围,将非贫困村贫困户帮扶责任与绩效考核挂钩。

2017年全市非贫困村资金投入26867.59万元。2017年全市投入中央和省级农田水利资金6895万元,桃源县为930万元,占全市资金的13.5%。2015年至2017年,桃源县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投资近5 .2亿元,

按照“四跟四走”的要求,将产业发展作为脱贫攻坚的根本举措,2017年非贫困村发展农业合作社组织619个,流转土地171557亩,形成了茶叶、油茶、烟叶、柑橘、蔬菜、家禽等一批贫困户普遍受益的扶贫产业,受益贫困人口7.1万多人。投放小额扶贫信贷资金40750万元用于发展产业,覆盖贫困户12108户,金融扶贫服务站等“三站合一”、“扶贫特惠保”全面实施。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人以上的1369个非贫困村,由各县市(区)的县直单位派驻工作队或明确县直单位进行帮扶,并安排县级领导联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人以下的非贫困村,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乡村两级干部进行结对帮扶。非贫困村每个贫困户都明确1个以上结对帮扶责任人。2017年退出的20个由市委驻村帮扶的贫困村帮扶工作队采取“一拖二”方式,在巩固贫困村脱贫成果的同时,还在所在县市(区)就近帮扶一个贫困人口3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相应市直后盾单位落实结对帮扶责任。县、乡派遣工作队或明确帮扶力量957个、结对帮扶人30195人、结对帮扶投入2246.1万元。

二、继续加大力量推进“面上村”脱贫攻坚

1、加强“面上村”基础设施建设

到2019年12月底,按照“一个自然村一条路”的原则,和自然村25户以及100人以上的标准,对所有区县市满足条件的4869个自然村进行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计划完成里程5662公里。涉及桃源县的自然村共有936个(含贫困村91个),建设里程1303.2公里,其中非贫困村建设里程1134公里。

2018年,将进一步加大对桃源县的电网投资,根据计划安排,220千伏黔张常铁路湖南常德真龙桥牵引站、桃源牵引站工程投资3.3亿元,110千伏桃源变改造工程、35千伏理公港输变电工程、35千伏泥窝潭输变电工程投资3897万元,10千伏及以下投资1.6亿元,随着项目落地,将有力的促进桃源县偏远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2018年将重点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和农田水利的工程建设。其中安排农村饮水安全资金3345万元,巩固提升6.69万人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安排农田水利建设资金3828万元,兴建堰塘清淤871口,渠道疏浚541公里,机埠改造117处,涉及184个村。2018年全市将投入中央和省级农田水利资金9670万元,桃源县为1345万元,占全市资金的14%。

2、加强“面上村”产业发展

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根本性举措。一是选准扶贫产业。着力构建“一县一特、一乡一品、一村一业”的产业格局,编制扶贫特色主导产业目录,大力发展粮食、蔬菜等传统产业和石门柑橘、汉寿甲鱼、桃源茶叶、桃源黑猪、石门茶叶、石门土鸡、安乡水产、澧县葡萄、鼎城茶油等特色产业,积极拓展休闲观光、生态旅游等农业功能,全面提高贫困户的参与度和受益面。二是强化利益链接。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产业帮扶、土地入股、资产收益、就业带动等多种方式,实现与贫困人口的相互促进、双向受益,让产业扶贫的成果惠及更多贫困人口。三是解决资金瓶颈。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加入产业扶贫,持续推开以合作社为核心、以扶贫贷款为依托、龙头产业优势带动的脱贫之路。全面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用于扶贫开发,改进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方式。推动各银行机构有序开展扶贫小额信贷业务。

3、推动帮扶力量向非贫困村倾斜。2018年3月市委组织部联合市扶贫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常组通[2018]15号)要求,贫困人口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由各区县(市)以县直单位为主派驻帮扶工作队或安排帮扶力量。贫困人口100人以下的非贫困村以乡村基层组织为主安排帮扶力量。贫困人口100以上的非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要严格参照贫困村工作队标准,按照每月20天的要求驻村。各级后盾单位结对帮扶干部要根据非贫困村贫困户致贫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开展结对帮扶,每年入户次数不少于4次。

扶贫部门将切实加大对结对帮扶责任人的业务培训力度,确保每个结对帮扶责任人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落实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2018年6月   日

签发人:徐术福               联系人:杨瑞华

联系单位:市扶贫办           联系电话:7786375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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