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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回复常扶贫办案﹝2018﹞3号B类

2018-06-26 12:01 来源:市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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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常德市委、杨鑫、胡剑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易地扶贫搬迁户后续发展,确保精准脱贫的提案》收悉,我办经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我市“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体任务是完成3669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任务分布在7个区县和3个管理区。目前2016-2017年已实施27992人,占总人数的76.28%,其中,2016年已搬迁9350人,集中安置项目38个,安置901户2931人,分散安置1960户6419人;2017年已搬迁18642人,集中安置点共18个,安置323户973人,分散安置5311户17669人。剩余的8704人计划2018年全部搬迁完毕。

二、关于提案中提及的当前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回复

1、关于旧院复耕问题。湖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调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策的通知》文件中规定“严格项目验收管理和旧房拆除复垦:确保旧房按期拆除复垦。搬迁户在入住新房后必须根据拆除协议按时将老宅拆除,县(市、区)政府要按增减挂钩方案,做好宅基地复垦及节余指标流转工作”。从政策的制定目标和长远发展来看,拆旧复垦有利于实现增加耕地,修复生态。因此,我市在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认真落实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上级规定,防止因违反政策而发生垮塌、伤亡等危险事故。

2、关于发展致富、产业帮扶问题。根据省里相关政策,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除用于建房和完善配套设施以外,剩下的资金会倾斜用于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后续发展,为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按照户户有产业、人人能脱贫的指导思想,就易地扶贫搬迁后续脱贫,我们开展了大量工作,结合当地资源优势或特点,组织搬迁农户参与本地特色种养、特色旅游、特色加工等“名优特新”的产业发展。充分发挥部门间的联动,整合相关涉农资金,用于安置地发展适度规模的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民俗文化等服务业,推动一二三产业整合发展,拓宽搬迁群众就业渠道和增收渠道。立足现有农业资源,通过精心选址、精心规划、精心引导,将部分集中安置点打造成为当地产业发展的“后备军”。

3、关于融合管理问题。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首先考虑就近安置,在选择安置用地时,尽量考虑搬迁户的菜园用地,在统一规划建房标准的同时,预留出部分闲置用地用作搬迁户的菜园子,避免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后无地可种的情况发生,尽量保障搬迁户实现自给自足。少部分跨村、跨乡安置户,我们也实行了结对帮扶全覆盖,因户施策,开展技能培训、扶持重点产业等,帮助搬迁户稳定脱贫。易地扶贫搬迁人均补助资金5.7万元,有40%左右专项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电接通、道路硬化、园林绿化等,都属于建设内容,为搬迁群众创造了较好的入住条件,绝大部分搬迁群众也能够与当地村民、其他搬迁户友好融洽相处。

4、关于兜底保障问题。2017年,民政部门通过开展城乡低保、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及特困人员清理整顿工作,实现了应退尽退、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我市易地扶贫搬迁户安置后登记为城镇居民的,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养老、社会救助等各项城镇社会保障政策;登记为农村居民的,享受居住地教育、医疗、养老、社会救助等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同时在国家政策和地方财政允许的情况下,加大搬迁户在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帮扶力度,避免返贫现象发生。

我们将一如既往的重视易地扶贫搬迁户后续发展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重点研究,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实现稳定脱贫。

2018年5月28日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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